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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多观后感

许三多观后感(汇总十三篇)

时间:2025-06-04 作者:23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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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多观后感 篇1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后,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多观后感 篇2

读了梁启超先生的《敬业与乐业》后,我对人生进行了深深的思量。

人的一生十分短暂,有的人把时间虚度了,有的人却过得很充实。这都是因为前者无业而后者有业所造成的。虽然我们如今学习很苦,但比起那些无业的人不是幸福的多吗?毕竟我们是有业——学业的人。而这门业也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门业了。惟独善待这门业,才干做出成果,使我们的人生越发亮丽多彩!

则怎样才算得上善待这门业呢,这自然要与梁启超先生提出的敬业,乐业二词联系起来了。

当人有一份职业后,根底的就是敬业了。敬业有两层含义:一是尊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引以为自豪;二是深入钻研探讨,力求精益求精。我们看待我们的学业也应是这样,因为我们在学习,我们学习了,就应引以为自豪,而我们也应有钻研的精神。这个过程中是欢乐的,是自豪的,虽然也会有人说是苦的。但是成天在学校里一事无成就不苦吗?恰恰这种人是生活的疼痛的。因为他们是外表上看起来很欢乐,而内心是疼痛的',这就与那些尊重这项事业的人刚好相反。

虽然不只须要敬业,而且要乐业。因为“举是的教师〞,正如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惟独热爱它,才干把这项事业做的更好。所以我们不要总认为学习很难很苦,因为这样会使我们更费劲的学习却没有什么好的效果,我们是带领不满的心情的。

后,我要借用《敬业与乐业》中的一句来结尾:“敬业乐业〞四个字,是人类生活的不二法门。

许三多观后感 篇3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多观后感 篇4

很早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忘记了是从哪里看到的推荐,图书馆的他很破,想必是因为有一定的阅读价值了才被那么多人借去欣赏,所以我不介意他的破,反而觉得这样,他的阅读价值会更大,既然决然的拿回来!


他表达的是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未绝的回忆,一首朴实无华的民歌,一个人的一声,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录得尽头。


整本书的基调感觉有点沉闷,书是以许三多一生为主线,通过献血的事件,将整本书贯穿出来,纵观本书,许三多总共卖了五次血: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文化*,再到邓小平时代,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许三多观后感 篇5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和后的卖血。许三观每都是在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次的挣扎,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多观后感 篇6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多观后感 篇7

到大学学习生活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因为大一是学习专业知识及提高各方面能力为以后谋生发展的重要基础阶段,虽然到校后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战果,但在潜移默化中仍取得了许多不可磨灭的成绩。

一、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在思想品德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在校期间也无处分、记过等不健康的信息。

二、学习方面

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在学习本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

三、生活方面

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处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在心理方面,我锻炼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总的来讲,我觉得大一是一个开始之年。告别了高中的生活,迎来了充满希望,无比期待的大学生活。确有像白岩松所说的痛与快乐并存的味道,真的无比感谢大学生活。

许三多观后感 篇8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虽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已有一段时间,但是我在很多方面仍旧未能达到党组织的要求,我仍旧需要时时刻刻提高自己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有半点的放松懈怠。党员就是党组织的血液、细胞,党组织的先进性终是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得以体现的。所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也是我现在以及将来的不变主题。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发现自己党性修养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之前存在易于满足、缺乏耐性的浮躁情绪,导致我自身的诸多问题与不足未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与纠正。

一、理论基础不够扎实。Www.23Lp.COm

虽然,通过党校的学习,我对党的章程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自己平时也对党的相关政策有过了解。但是,越是经过深入的学习,越是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薄弱。平时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先前偏重于自己专业知识的学习,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理论知识储备不足。这些理论学习上的偏差若不及时纠正,也必然会对我的实践产生影响。

二、宗旨意识有待加强。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标准。党80多年来奋斗历程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为人民服务”虽然可以脱口而出,但这绝不仅仅是一句空话、一句口号。我虽有宗旨意识,但仍需要我努力加强。不仅是在口头上,更重要的是是在行动中,在自己生活、学习的点点滴滴中。

三、实践行动仍需努力。

我有时也很烦恼,也很惭愧,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的时间行动貌似和其他同学没有什么区别。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先锋和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突出,有时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思想进取不够、与时俱进观念不强、党员先进性有所弱化。这都是我必须解决的大问题,否则,我始终都无法达到党组织的要求。

虽然问题很多,但我决不会回避,绝不会放任自由。即使解决问题、正错误的道路非常漫长、异常艰辛,我也会发挥许三多“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所以,针对以上三方面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1、加强学习,专业和政治学习齐头并进二不误,做到二手都要硬,特别要抽出时间系统学习保先教材,做到理论联系实践,指导实践。

2、努力学习,把作为学生重要的事情做好。

3、积极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多交流,多探讨,自觉融入集体的大家庭,并有争先、保先的意识。

4、增强服务,奉献意识,树立时间观念、效率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其它同学能提出反对意见,对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也乐意它人提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同志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心。掌握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正确认识评价客观事物。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做一个政治坚定、目光远大,头脑清醒的高素质共产党员。

许三多观后感 篇9

书海无边无际,书山高耸入云。

一位法国作家曾经说过:“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户。”我个人认为,书是一个充满激情而富有理智的朋友,它能使我喜怒哀乐。因此,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觉得书像一位调动情感高手。当我读的高兴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放声大笑,与主人公一起享受快乐的时光,读的伤心处,我心便会跟着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次揪紧,读到气愤处,我便会狠狠地诅咒着卑鄙的人的名字,恨不得站在他的面前,毫不掩饰我对他的愤恨,读到激动处,我的心情便如潮水一般澎湃。狂喜、痛苦、欢愉、嫉妒、惬意、惊疑绝望……世间种种感情,都在书上阐释得如此到位。

我觉得书能教我怎么做人,例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令我打开世界文学名著的钥匙,主人公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精神,让我深深地为文学名著的色彩所震惊,我觉得主人公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能鼓舞千万读者为了人类的进步事业而奋斗。而且,主人公他那对生活积极乐观的态度激励了无数陷入困境的的人们,使他们重新扬起理想的风帆。这本著作不仅赢得了千百万读者的喜爱,并在我国读者中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不过,我觉得读书多的人大的好处是——作文写得好!人人都想把作文写好,但是,你不多看点书那怎么会写好作文!一方面在读书的过程中,把好词好句抄下来,到到时候,就灵活运用,把在书上抄下来的好词好句运用起来,那不就成了一篇好的作文吗?而且,你看多了书,你的作文的水平也会有所提高的。读书的好处有许许多多讲也讲不完。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通过它“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

许三多观后感 篇10

时光荏苒,一学年的学习任务又已接近尾声,默然回首,这一年来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在潜移默化中仍取得了许多不可磨灭的成绩。为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以利于今后的工作和学习,特自我评价如下:

一、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本人一贯具有热爱祖国,热爱党的优良传统,思想上用心要求上进,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以一名新世纪团员的要求时刻鞭策自己。这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自强不息,立志成材的信念,始终持续着昂扬的斗志和坚韧不拔的作风,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的奋斗目标前进。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所以无论在什么状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平时友爱同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努力配合班干的工作,用心参加学校和班级的活动。

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

学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个人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潜力、应用潜力和创造潜力,力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同时,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

三、身体、心理素质方面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出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用心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在心理方面,我锻炼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向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别人有困难我会热心帮忙,面对压力和挑战我会勇敢的应对,不气馁,不报怨。我个人认为自己大的缺点就是喜欢一心两用甚至多用。急功近利,喜欢一口气学许多东西,但是贪多嚼不烂,即使后都能学会,也已经搞得自己很疲劳。另外就是交际沟通潜力还有待加强。

用心的人在每忧患中都看到一个机会,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个机会都看到某种忧患。我很用心,够乐观,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许三多观后感 篇11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多观后感 篇12

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推荐这本书,虽然一直在书架里,但近才开始认真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原因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欢,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该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失望。

记得故事刚开始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如此,我想他一定不会有第去卖血时的骄傲感和兴奋。

一开始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决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有机会,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容易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好在他的第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须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漂亮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成功了。

生活当然充满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严重的,省吃俭用、拼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所有家当,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养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后,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偶尔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拼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一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永远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后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须经历的过程,任谁都无法逃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长久的在一起。可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开始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需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居然要再卖血,因为是第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诉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居然绕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历的必须经历,不该经历的偶尔也会经历,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后悔曾经,也不畏惧后的到来。

许三多观后感 篇13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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